生日里的光——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綏芬河市關工委青少年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專家委員會與綏芬河市檢察院解決未成年人成長中一次特別的約定
發布日期:2025年08月19日 來源: 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綏芬河市人民檢察院 作者: 徐景財 李國旺
在被不起訴人小華(化名)迎來自己18周歲生日這一天,他收到了一份意義非凡的“禮物”——《不起訴決定書》。這份承載著法律溫度與人性關懷的決定,不僅標志著其附條件不起訴考驗期的圓滿結束,更成為其人生新階段最珍貴的“成人禮”與“啟程票”。
半年前,因一時沖動觸犯法律,尚是未成年人的小華被黑龍江省牡丹江市綏芬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并設定了六個月的考驗期。考驗期內,在檢察機關的持續跟蹤幫教以及法定代理人的積極配合下,小華深刻反省錯誤,積極參加法治教育,思想與行為均發生了積極顯著的轉變,最終順利通過考察,在18周歲生日這天,收到了《不起訴決定書》。
送達決定書后,檢察機關并未止步于法律程序的終結。為幫助少年徹底卸下包袱,實現身心“歸零”。綏芬河市人民檢察院聯合綏芬河市關工委青少年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專家委員會,邀請了心理咨詢專家張月榮老師,為小華進行了一場專業、溫暖的心理疏導。在輕松、安全的環境里,心理咨詢師引導他表達內心的感受,學習情緒管理技巧,強化正向認知,幫助其徹底釋放因案件產生的焦慮、自責等負面情緒,重建自信和對未來的希望。同時心理咨詢師還對其家長進行了家庭教育指導,修復受損親子關系,融洽家庭氛圍。
在生日當天送達的《不起訴決定書》及專業的心理疏導,是檢察機關深入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的生動實踐。
責任編輯:唐子韜